贛州寒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電積鈷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贛州寒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電積鈷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贛州寒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是南京寒銳鈷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位于江西省贛州市贛縣區高新技術產業園稀金四路9號,成立于2017年11月9日,注冊資金一億元,2020年經贛州市贛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登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721MA36X5UK6B,企業法人代表劉政。該項目總投資213276.60萬元,總占地面積452511.85m2(678.76畝),主要經營范圍:鋰離子電池及電動車儲能及管理系統的研發、生產、銷售;鋰電池產品及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鋰電池正負極材料、電解液、隔膜紙的研發、生產、銷售;廢舊電池回收、再生利用與銷售;新能源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鋰礦產品、鈷礦產品、鋁箔、銅箔銷售;鈷粉加工、銷售;粉末冶金,化工原料(危險化學品除外),建材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服務(實行國營貿易管理的貨物除外)。 原一期項目 (10000t/a金屬量鈷新材料及26000t/a三元前驅體項目(一期))由贛州市贛縣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的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一期工程主要工藝為處理鈷中間品原料,其濕法冶金工藝過程包括浸出、萃取、電積、合成、煅燒、蒸發結晶、廢水處理綜合回收等;液氨配制氨水。電池料預處理線(一期):年處理510t電池料,包括放電、剝殼、熱處理、正負極分離等工序,得到正極粉。項目一期工程建成達產后,一期規模為年產鈷金屬量7000t,產品為硫酸鈷晶體、氯化鈷晶體、硫酸錳晶體、電積銅、碳酸鈷、草酸鈷、四氧化三鈷、正負極粉;副產品為硫酸銨、氯化銨、銅箔、鋁箔等。2019年6月10日由贛州市自然資源局贛縣分局審批,取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 362121201907008號;2020年11月9日取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36212120201109G;2023年3月13日經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應急管理部化學品登記中心登記,取得了危險化學品登記證,產品登記品種:氯化鈷、硫酸鈷,有效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 原一期項目由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安全預評價,于2020年12月16日經贛州市行政審批局審查,取得了安全條件審查批復,贛市行審證 (3)字 [2020]352號;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完成了安全設施設計,2021年4月22日經贛州市行政審批局審查取得了設施設計審查批復,贛市行審證(3)字【2021】118號。已取得了贛州市贛縣區應急管理局批復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回執,危化項目備字[2022]007號,2023年4月已完成一期竣工驗收,由江西偉燦工程技術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出具安全驗收評價報告。2023年6月2日,取得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23】1192號,許可范圍為硫酸鈷(金屬量2400t/a)、氯化鈷(金屬量1600t/a)。 目前,贛州寒銳公司已形成總量7000t鈷金屬量的生產能力,其中氯化鈷金屬量1600噸,硫酸鈷金屬量2400噸,碳酸鈷金屬量3800噸,草酸鈷金屬量200噸,由碳酸鈷和草酸鈷繼續生產四氧化三鈷金屬量3000噸。本次新建項目是在一期項目總產能7000t/a不變的基礎上,通過項目新建,增加公司產品種類。在原有生產氯化鈷、硫酸鈷、碳酸鈷、草酸鈷、金屬鈷粉前驅體四氧化三鈷的基礎上,外購5000金屬噸精制氯化鈷晶體和采用上游車間自產氯化鈷溶液生產電積鈷,并副產次氯酸鈉。本次項目于2023年06月20日獲得贛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備案立項,項目統一代碼為303-360795-04-01-247611。 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年產電積鈷(金屬鈷)5000噸,副產次氯酸鈉溶液45000噸。 擬新建109電積鈷生產車間、308倉庫。配套的供電設施、自控進行新增。給排水、消防、總圖運輸等依托原有一期工程。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本項目原料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氯化鈷、鹽酸31%、液堿32%。本項目產品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次氯酸鈉(副產,有效氯≥11%)。在電解過程中會有氯氣產生,但最終會被吸收,氯氣不出生產系統。 本項目使用的原料均為丁戊類。其中電解過程中產生的氯氣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79號修改)、《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應當進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工作,進行安全預評價。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發布、89號修正)等規定和要求,該項目使用危險化學品,生產產品中副產品次氯酸鈉為危險化學品,需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贛州寒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承擔其年產5000噸電積鈷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工作。評價小組對該公司所提供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資料、文件等進行了審核,并對擬建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了實地勘察、調研和詢問了解。通過對項目的危險及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基本掌握了項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險與危害因素種類,危險、有害程度以及分布情況。在此基礎上運用安全評價方法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評估了各單元的風險程度。在經過綜合分析后對擬建系統的安全狀態做出評價結論。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李永輝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項目組成員 | 李永輝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棟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羅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報告編制人 | 李永輝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評價結論 | 按照《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5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和國家有關標準、法規和規范的要求以及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價組通過對贛州寒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電積鈷項目的設立安全評價。得出評價結論如下: 6.3.1評價結果 1)該擬建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項目建設內容基本符合有關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規程和技術規范。 2)該擬建項目選址在贛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茅店新材料產業基地,由于目前該建設用地暫未在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認定的化工園區四至范圍內,企業已進行了承諾,容缺開展前期工作。交通運輸便利,地理位置適中;氣候和地質條件良好,可以滿足項目要求;項目用地位于化工園區內,廠址周圍環境現狀較好,符合縣工業區總體規劃的要求;廠區100m范圍內無居民區和重要建筑物,生產裝置距周邊距離符合規范要求。廠址與周邊企業距離符合規范要求,周邊環境對該擬建項目無影響。 3)廠區內外交通順暢,外部有公路,內部形成環形路網,有利于運輸,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該擬建項目可研報告中總體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順暢,建筑物功能基本滿足生產工藝要求,生產工藝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和設施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對危險危害因素能及時的感知和處理,可有效地保證生產的安全。 5)該擬建項目生產工藝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6)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該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高溫灼燙、腐蝕(化學)灼傷及毒物、噪聲等。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 7)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經辨識,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該項目鹽酸為易制毒品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進行辨識,該項目中的電積過程產生的氯氣劇毒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的規定,本項目原料中氯化鈷為高毒物品。 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及《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原化學工業部令第11號)、《列入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的新增品種清單》(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令第1號)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重點監管的化學品名錄》(安監總管三〔2011〕95號)的規定,本項目的電積過程產生的氯氣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應急管理部 2020年第1號),本項目涉及的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但管控措施只用于運輸階段。 8)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的辨識 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對該項目工藝過程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9)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關于開展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本項目危險化學品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0)該擬建項目生產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嚴重,其危險等級為“Ⅲ級”;其他單元的危險性其他觸電、化學灼燙、車輛傷害、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級較一般,其危險等級為“Ⅱ級”。 本評價通過運用“危險度”評價法,對該項目進行定量評價,結果如下:109電積鈷車間危險度等級均為“Ⅲ”級,屬低度危險。 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評價,在擬建項目的作業條件相對比較安全,其危險分值在70以下,危險程度基本屬于可能危險。主要作業場所中危險分值較大的為火災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險程度屬于可能危險。項目實施后必須加強安全檢查,加強生產工藝的控制,防止可燃、有毒有害物質泄漏。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產過程中的危險程度。 11)本項目生產的副產品次氯酸鈉是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1年第41號的要求,項目單位需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6.2.1.2項目應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 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化學灼燙。 6.2.1.3項目應重點關注的安全對策措施 1)該項目應重點關注防中毒和化學灼燙的安全對策措施。 2)該項目應當依法制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3)特種作業人員應經相關部門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能上崗。 6.2.1.4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贛州寒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電積鈷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化工園區認定通過,并符合要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項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的相關要求,項目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3.6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3年7月9日 | |
現場參加人員 | 第一張左起贛昌公司魏本棟、寒銳公司陳工、贛昌公司李永輝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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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終稿)贛州寒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電積鈷項目安全條件評價.pdf